为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
(中发<2000>19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浙委<2001>23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认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做好这部分人特别是其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他们中间形成一支拥护中中共产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是新时期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同时又有自身的弱点。如果否认后一个方面,不重视做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是放弃党的领导。各级统战部和工商联,必须进一点提高和加强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这是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精神,用马克思主义占领思想阵地的迫切需要;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到企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充分发挥党
的政治优势,最大限度地团结教育经营管理者,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心一意搞好企业,为国家作出更大贡献的迫切需要;是新形势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展拓新领域,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的迫切需要。二、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继承和发扬"爱国、敬业、守法"的光荣传统,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人士把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
工作原则有:
1. 坚持政治引导的原则。要认真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开展"双思"教育活动,教育他们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帮助他们认识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认清自己和利益所在,自觉服从社会主义发展的需要,积极参政议政,把他们的政治意愿和要求纳入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轨道。
2.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活动相结合的原则,要寓思想政治工作于经济活动之中,把工作做到他们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的实际过程中去,必须切实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利益要求,掌握他们的情绪,研究他们的思想观念变化。把做思想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在办实事中贯穿思想教育,通过解决现实问题引导他们提高精神境界。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 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利益上又有所不同。应允许他们在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体现统一战线的包容性。
4.坚持民主平等原则。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要坚持表扬与批语相结合,以表扬为主,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平等待人,坦诚相见。要引导他们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5.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开展思想教育的同时要加强管理。要鼓励他们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获取正当经济利益,同时要教育他们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反对化公为私和侵犯他人正当利益的行为,有关部门必要的监督管理。
6.坚持大胆探索,努力创新的原则。要坚持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办法,但更要适合新情况,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手段和机制。要力学做到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切忌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力戒简单生硬的教育方法,要及时总结推广新经验和好的做法,敢于探索,善于创新,走出一条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新路子。
7.坚持义利兼顾的原则,义利兼顾,并不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所获取的企业利润和合法财产再进行平均主义的分配,而是要求他们致富思源,富 而思进,既做规范的纳税人,又努力成为模范的公民,非 公有制经济人士要根据自身的条件,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回报社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同时树立非公有制企业的良好形象,把义和利统一起来,把依法经营和追求政治进步统一起来。
三、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涉及面越来越广。全省各级统战部和工商联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要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尤其是政策法律和新闻舆论环境,要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
2.充分利用和拓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和各级工商联组织等渠道,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国家有关法律,方针的协商和讨论,参与社会事务的监督管理,要倾听他们的呼声,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言献策。
3.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商会,行业商会,同业公会和异地商会等组织作用,各地工商联组织可根据地区特点和行业状况,在组建乡镇商会,行业商会,同业公会上大胆试点。乡镇企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应作为团体会员加入工商联。要形成 广泛健全的网络,不断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
4.完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要根据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的需要,积极开展维护服务,金融服务,法律服务,培训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科技服务,职称评定服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等企业需要的有效服务。工作中既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又要讲求工作方式的灵活多样,要寓思想政治工作于服务之中。
5.高度重视代表人士的培养,要做好工商联会员的吸纳、培养,考察,政治安排工作,建立和健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档案。要关心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进步和成长,正确引导他们的政治要求,要发现,培养和选拔一批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特别是要注意在,科技型,规模型,外向型等企业中发现新人,举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在各级工商联中安排职务,对失去代表性的人士,应进行适时调整。
6.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光彩事业,当前主要是要正确引导他们深入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 教育和参与西部大开发。要积极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注意把握市场导向,遵循经济规律,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形式,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在把企业做实,做强,做大的同时,还要引导他们积极投身扶贫,办学等社会公益事业,回报社会,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光彩事业以其独有的形式,为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了一个有效载体,各级统战工商联要把推动光彩事业同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扶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光彩事业的活动之中,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而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并从中发现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积极分子。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根据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浙省<2000>3号),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和工会的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的有关工作,把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通过他们来影响和带动这些阶层中其他人员更好地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有利于在这些经济组织中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增强党对这些新的社会阶层影响力;有利于改变这些经济组织中党的工作薄弱状况,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要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逐步建立党组织,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8.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建设,。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培养造就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崇高人格的塑造企业良好需要。树立良好职业道德,经营理念,价值取向和理想追求,弘扬中华民族守信用,讲信义的传统美德,共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要鼓励企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倡导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自觉抵扯和摒弃社会丑恶现象。各级统战部,工商联要认真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典型,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建设。
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各级统战部和工商联要经常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加强相互配合。根据省委办公厅<1988>44号文件的要求,各级党委应把发挥工商联职能作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经常给予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政府要有一位领导同志负责联系工商联的工作,有关部门要支持工商联参与有关经济活动,有关经济方面的会议应吸收工商联参加,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总之,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共同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